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正文

[教务处文件] 关于2015 年度红河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23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红河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关项目的遴选推荐,并按各个项目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课程建设

1. 精品课程,拟立3 项;

2. 重点课程,拟立5 项;

3.专项课程,拟立18 项(其中包括应用能力提升试点课程5 门、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5 门、双语课程5 门和小语种课程3 门);

(二)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拟立31 项(其中包括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30 项和教学建设专项项目1 项);

(三)自编教材出版资助,资助数量依据申报情况来定;

(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拟立32 项。

二、申报时间

2015 年10 月10 日-23 日进行网上申报;2015 年10 月26日-29 日递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此次所有项目一律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3.在研各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

的项目;

4.各教学单位于2015 年10 月29 日前完成院内推荐工作。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各类项目申报书、支撑材料、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至相关科室及部门(质量保障科负责第(一)、(二)、(三)项;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第(四)项)。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注:电子材料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姓名。

四、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请及时登录红河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网

http://zlgc.uoh.edu.cn/(注:只要求校级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网上申报),只上传论证活页,如在内容或文档名称等处泄露任何个人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如若需要提供网站链接,请务必随时保持链接网站的正常运转。

2.纸质材料递交。所有项目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纸质材料,并用档案袋将材料分袋进行规范封装,纸质材料一式2 份(双面打印),档案袋封面(见附件2)注明申请人信息和内装材料情况,相关材料准备完毕交所在学院(职能部门教师申报材料递交所任教学科的学院)。

五、项目评审工作流程

1.网络评审项目。每个项目安排三名专家进行盲审,二个专家或一个专家盲审通过的项目可以自愿申请参加现场评审,现场评审通过的项目和三个专家网络评审一致通过的项目一起报教学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最后进行项目立项;

2.大创项目评审。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先在院内组织评审然后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将等额评审项目材料报教务处,经过教学委员会审议、全校进行公示、校长办公会审批,最后进行项目立项;

3. 自编教材出版资助。根据《红河学院自编教材出版管理办法》(见附件1)进行申报,受出版资助的教材不得申报教学双高奖励。

六、其它未尽事宜

1.各单位审核签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按以下联系方式分别递交材料:

质量保障科负责第(一)、(二)、(三)项项目,联系人:朱志霞,联系电话:15887737829;邮箱:1013848076@QQ.com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第(四)项项目,联系人:丁跃,联系电话:13529801107;邮箱:hjsr210@163.com

2.本学期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周次

工作安排

第五周

下发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

第五周至第七周

项目申报人网上进行项目申报,同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按通知要求交相关教学单位。

第八周

1.以学院为单位交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2.教务处负责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统计及形式审核。

第九周

1.确定项目评审专家;2.对网上申报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及课程建设类项目的盲审分配专家;3.下发质量工程项目现场评审通知。

第十周

组织召开现场评审会

第十一周至第十三周

1.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审议立项项目;2.立项项目公示;3.报校长办公会审批;4.下发立项通知。

第十四周

划拨立项项目启动经费

 

 

附件:

1. 红河学院2015 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 档案袋封面样式

 

                      红河学院教务处

                       2015 年10 月9

 

一审: 

二审: 

三审: 

一审 二审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