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自评工作
按照《红河学院“五维”评课制度实施方案》,每位老师须对本学期任教的课程进行自评工作,分别撰写每一门课程的教学总结(不少于800字),并于第19周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到美术学院教学秘书田蕾、毛显丽处。
二、教师互评工作
(一)教师交叉听课(评课)工作安排
1、由教师自主结对开展互相听课(评课)工作,结对要求:
⑴同学科专业内至少结成2对;
⑵相近学科专业至少结成1对;
⑶交叉学科专业至少结成1对。
2、结对后各位老师自主进行互相听课(评课),每一对听课课程门数为1—2门,每1门课程听课课时为1—2节。
(二)教师交叉听课(评课)工作材料上交要求
1、各位老师听课(评课)工作中须填写以下表格,并于第19周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到教学秘书田蕾、毛显丽处。
⑴美术学院听课记录表(纸质档)(附件二),请注意查看课程是属于理论课程还是技能课程(参考资料:15-16-1课程表〈课程分类〉),并使用对应的表格听课;
⑵美术学院结对听课(评课)情况一览表(电子档)(附件三)。
⑶教师听课手册(红河学院教育评估中心制)(电子档)(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