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务处教发〔2015〕95号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制定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试卷存档工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的理论课程试卷存档工作必须在本学期2016年1月22日17:00前完成并上交(补考试卷另行存档,具体要求待教务处通知)。学科平台(技能)课程和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试卷必须于下一学期第一周周三17:00前上交。
(一)存档试卷(考核材料)包括考核方式为“考试”和“考查”的所有课程,实践课程“视觉传达设计行业状况考察”“艺术采风”和“艺术设计专业见习”除外,共135个课程教学班,课程试卷(考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承担外院系课程教学的教师按照开课学院的要求完成试卷存档工作。
二、试卷(考核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美术学院教学管理[2015]24号《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装订存档。请各位教师在装订前对自己所负责的试卷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格式、装订顺序、分值比例等各项内容符合规范。理论试卷请注意保留一定数量的平时作业样本,以保证每位学生的成绩有据可循。
三、下学期补考成绩登录结束后,教务处将在第一周对试卷存档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玩忽职守的教师,教务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教务处将对各课程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进行数据分析,对分数异常的课程将督促整改,对违反教学纪律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所有与试卷(考核材料)存档相关的学校管理文件、美术学院管理文件以及试卷模板已上传到网上办公室群共享,各教师须自行下载。
附件:1、美术学院2015—2016秋所有课程教学班考试(考查)数据
美 术 学 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